2019年1月16日 星期三

倡議型非政府組織與國際交流平台之關聯性

本研究指涉之第三部門,為彰顯其核心論述,儘量把範圍限縮於與資訊社會有關之「倡議型非政府組織」,其他的社福型非營利組織並不在本研究範圍之內。善用非政府組織的兩大核心能力:「1.公眾的賦予the public bestows),2.使命功能(a function of the NGOs’ mission)。」以專業技術知識、不同的網絡(distinct networks),促成社會力量的覺醒,達成合法正當的目標。
本章第一節提及台灣的非政府人士在國內舉辦各種講座,並以非政府組織身份遠赴亞太經合會倡導前所未見的「創新產業‧解決失業」議題,擔任1998APEC市場行銷Market Access)講師,提出「Taiwan BEST」(台灣第一)的觀點,說明台灣一百多萬家的中小企業是國力的根本,為飽受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的其他經濟體帶來希望,偕同美國代表在專案小組的倡導也贏得一致通過「電子商務」(E-Commerce)法案,促成創新產業可多國參與的貿易系統Multilateral Trading System有個法源依據,以及各經濟體投入基礎建設。
至於資訊社會的成型,重要關鍵人物值得提及的是美國前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柯林頓在1993120入主白宮時,即提出各樣的改革方案,其中把「網際網路」(Internet)由軍用釋出為民用,造成衍生性的影響,落實資訊社會的多項目標例如商業情報、資訊傳播、學習、創業及就業等。柯林頓在19941021開始啟動「歡迎到白宮」(Welcome to the White House)網站,說:「當我上任時,只有高能物理學家(high energy physicists)聽說過什麼叫做『全球資訊網』(the worldwide web, www),現在連我的貓都有它自己的網頁now even my cat has its own page)。」(參閱圖2-2)柯林頓總統初期的白宮網站看來非常陽春,但美國的經濟拜網際網路之賜,從谷底翻身;而台灣的產業界因緣際會,同時獲益。
李國鼎先生在1979年主導成立「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簡稱 資策會)以因應資訊科技興起的需要。經由政策倡導,具有先見的企業開始涉獵「資訊」(Information)這個新興名詞及其事務;而這之前,我國各大專院校事實上已開設相關的資訊課程,讓接受高等教育者具有初階的「資訊軟體」(例如COBALFORTRAN)概念。回溯1972年,蔣經國先生就任中華民國行政院長後,即推動十大建設,1979年台灣的中山高速公路全線通車,大幅縮短南北交通所耗費的時間,台灣人民開始也了速度感(velocity),資策會的倡導使得民眾明白:「將會有一條資訊高速公路Information Superhighway)。」帶動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變革;因此,坊間產業界開始有先驅朝向資訊科技產品發展。1996717,美國總統柯林頓簽署「13011號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13011這是關於聯邦資訊科技的行政命令,係悠關「下一代的網路倡議」(Next Generation Internet initiative),下令所有聯邦機構的負責人,必須充分利用資訊科技以方便民眾取得該機構的資訊。柯林頓在1997年簽署「第三個網際網路倡議」,興起了全球資訊科技浪潮,我國原本倡議資訊科技應用的單位也自本土至各式的國際專業會議,並以「非政府人士」(Non-Governmental Person)的身份進入國際交流平台—APEC與各「經濟體」(Economy Body)的專家代表分享心得。
1989年成立的APEC(亞太經合會,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經過幾年工夫的摸索,開始有了方向,成為新興的國際交流平台。我國在1991年正式加入APEC這個區域經濟合作組織,成為台灣非政府人士發聲的重要國際舞台。加上美國總統柯林頓的關注,1993年在美國西雅圖舉行的亞太經合會,身為主人的柯林頓說:「值此冷戰後的年代,我們有機會建造新經濟基礎。」被放進領袖宣言(Leaders' Declaration)之中,宣言進而指出:「我們區域之間的經濟正朝著相互依存和越來越強烈的社群感,領袖們承諾大家團結一致為老百姓創造一個穩定和繁榮的未來。我們同意建立一個APEC商業志願者計畫an APEC Business Volunteer Program),在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的技能(skills)和技術(techniques)交流,以促進區域之間的合作。」其中的技能和技術影響最深遠的乃是「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 IT)。翌年(1994)在印尼茂物舉行的APEC,領袖們決議訂定長程的「茂物目標」(Bogor Goal),各經濟體通力合作建造「多邊貿易系統」(Multilateral Trading System),逐年促成貿易自由化,實現茂物目標。
茂物目標」除了強調加強教育和訓練尤其是增進管理技能以促進人力資源發展之外,更應建立APEC研究中心、科學和技術合作包括技術移轉,提升中小企業的能力,並逐步改善經濟的基礎建設諸如能源、交通、資訊、電信與旅遊等,俾促成經濟的永續發展。「茂物目標」又稱「茂物宣言」(Bogor Declaration),是這20年來APEC之長程目標,APEC又是台灣唯一能著力的國際交流平台,「多邊貿易系統」亦是2013年第二次主辦APEC的印尼重點議題。「茂物宣言」的條文2條指出:「一年前在美國西雅圖的布雷克島,我們認知區域經濟的相互依存度越來越高,特發表『願景聲明』(a vision statement),承諾:『1.找出合作的解決方案,迎接迅速變化之區域和全球經濟的挑戰;2.支持世界經濟的擴展和開放的多邊貿易系統3.繼續減少資暨貿易的壁壘,使商品、服務和資金自由流動於我們的經濟體之間;4.確保我們的人民分享經濟增長、提高教育和培訓的好處,經由先進電信和交通運輸連結我們的經濟體,並持續地善用資源。
我國的倡議型非政府組織為符合茂物宣言的「多邊貿易系統」,運用非官方的身份不斷地在APEC倡議其工具型解決方案(Instrumental Solution),逐步促成資訊社會所需工具一一呈現於世人面前,成為文明世界每個人的必需品,為世界帶來便利,卻也導致某些負面的後果(例如壟斷、財富集中等)。2013APEC再度於印尼舉行,「領袖宣言」共有26條,1-7條前言說明之後,即是大標題「支持多邊貿易系統與落實茂物目標」(Supporting the Multilateral Trading System),第8-10條文全是闡述達成目標的領袖們共識,訂定2020年的完成期程這如同回饋台灣非政府人士在1998年的提案及其努力。2003年,澳洲政府為避免區域經濟發展失衡,邀請台灣非政府人士在APEC提案〈全球通路-TES〉與各經濟體作「最佳實例經驗分享」;澳洲總理霍華德(John Howard)於2006APEC倡導「最佳實例政策」時,提出「亞太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Area of the Asia-Pacific, FTAAP的概念,形成長程議2014年上海APEC仍持續努力。台灣宜把握這些資訊社會饗宴的機會,特別是「聯合國(UN)、世界貿易組織(WTO)、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二十大工業國(G20)」等重要的組織都有代表及觀察員參加APEC這個國際交流平台,若能善用創新第三部門的能量,我國及世界各地的需要者皆能獲益。


作者郭立昌早年創造台灣的精密工業,在APEC各級會議促成「反貪腐、最佳實例、防止電磁干擾、電子商務、全球通路、孵蛋器、智慧財產權、微型企業」等議題和法案。

參考文獻:

郭立昌(201423-26)。台灣第三部門與資訊社會的發展台中:東海大學。
http://pklctpp.blogspot.tw/2018/04/blog-post.html (台灣第三部門與資訊社會的發展)
https://lcthesis.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html (資訊社會的三股市場經濟思想)
https://lcthesis.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_10.html (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之糾葛)
https://lcthesis.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_14.html (資訊社會的困境及其改善)
https://lcthesis.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_16.html (資訊社會的發展及其迷思)
https://lcthesis.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_35.html  (第三部門之存在及其發展)



相關連結:

美國發明專利(Linda Din Invention)
http://ldinvention.blogspot.tw/2018/04/trd.html (感應式交易讀取裝置(TRD)
http://apec-experiences.blogspot.tw/ (To Meet the Bogor Goal by TES)
http://tnews.cc/07/newscon64680.htm (黑手博士的政治啟示)
http://tnews.cc/07/newscon66708.htm (談賴清德反貪腐)
http://tnews.cc/07/newscon63381.htm (ETC交通工具電子付費裝置)
http://tnews.cc/07/newscon56044.htm (APEC科技經濟政策講師)
http://tnews.cc/07/newscon66479.htm (賴來賴去很方便)
http://tnews.cc/07/newscon86121.htm (APEC 2018高峰會之數位經濟)
https://lindadin58.blogspot.com/2018/11/apec.html (丁玲虹在APEC倡議的虛實整合)
http://plckbooks.blogspot.com/2018/11/apec.html (經由APEC為台灣開出路)
https://lcipr.blogspot.com/2019/01/tes.html (電子商店系統(TES)及其價值)

第三部門之存在及其發展

有關「第三部門」的解釋,一般的概念是「政府」(公部門)和「企業」(私部門)之外的部門通稱之為第三部門。哈佛商學院前資深教授李維特(Theodore Levitt, 1925-2006)在其1973年的著作中說:「政府選擇性的做事(可以做或應該做的),但留下一個巨大的殘留物an enormous residuum而被分成各種方式來進行,處理這殘留物residuum者稱之為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第三部門的存在,往往反映其他部門(企業和政府)的失敗(failure—或譯『失靈』),因其行動造成的負面後果,和一般性的意外必須充分地被關注。」又說:「我們如今看到第三部門的工作已普遍且大量地悄然開展,全新的第三部門機構已經出現,支持藝術活動、預留土地保護區否則可能會發展為謀取私利;現在新興的第三部門之目的主要在改變機構之間的磨擦,它並不再只尋求需要的回應、或者是空中樓閣的問題,而是在建構一個沒有人會再被剝奪或忽略的社會,是故,運用新科技、新工具和策略(new tools and tactics)期能達成所望之目標。」李維特的說法,可以明確地看出第三部門在於解決政府或企業部門不能(或不願)解決的社會問題,從居住的歧視到環境的保護,各式各樣的社會困境,或關乎眾人權益的公共議題,經由第三部門的行動,得以逐步導正、或落實。
根據李維特定義的第三部門,其所強調的重點乃是有別於政府與市場的第三種力量,能夠透視瞬息萬變的世界,掌握剎那閃現的永恆。然而,隨著不同的系絡及其側重之處,使這第三種力量出現各種不同的名詞稱謂,像是國際政府間組織(International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GOs)、國際間非政府組織(International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INGOs)、非政府組織(NGO)、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自願部門(Voluntary Sector)、慈善門(Charitable Sector)、隱形部門(Invisible Sector)、獨立部門(Independent Sector)、免稅部門(Tax-exempt Sector)、公益基金會(Philanthropic Foundation),以及子政府(Shadow State)等。
1973106第四次中東戰爭後,阿拉伯產油國家採取提高油價的戰略(阿拉伯產油國於1973年聯合,把每桶不到3美元的原油價格漲至1974年超過13美元,稱為第一次石油危機),歐美等先進國家長年因生產過剩而「亂消費」的現象,在這場「石油震撼」中生產和消費呈現失衡的狀態,導致景氣蕭條的後果。1970年代兩次的石油危機,致使歐美經濟遭受嚴重的打擊,國柴契爾夫人(Margaret H. Thatcher, 1925-2013)於1979年就任首相後,試圖在其任內(1979-1990)建立「小而美的政府」(Minimal State),推動民營化、並計畫性地精簡公部門,在保守的英國實行一連串的改革計畫,強調自由市場和企業家主義,被稱之為「柴契爾革命」。
美國總統雷根(Ronald W. Reagan, 1911-2004)在19811月的就職典禮上指出:「身處當今的危機之中,政府並非我們身陷困難的解決方案(In this present crisis, government is not the solution to our problem。」顯示政府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而其本身就是問題所在。雷根總統推行供應面的經濟政策,被稱為「雷根經濟學」(Reaganomics)。在1980-1990年期間,隨著歐美福利國家所面臨的社會困境(Social Dilemma),造成大量失業人口,使得非營利組織(或稱之為自願部門,Voluntary Sector)成為社會安全(Social Security)制度的支撐要素,更是社會福利推展的原動力。
歐美國家的公部門運作逐漸產生變化,由官僚體、層級節制和僵化的公共行政,轉向市場導向及具有彈性的公共管理,而「非政府組織」(NGO)的概念逐漸被廣泛運用。其中有一種推動國際事務的國際性非政府組織,這類的組織迴避了主權認同的敏感議題,由非官方成員參與,完全自主地倡議有助於未來公共利益的新觀點,像是人權、環保與弱勢群體運動等等的新興議題;這類柔化且政治敏感性較低的國際社會性組織,有別於國際政府間組織和國際企業組織,而形成一種「全球結社革命」(global associational revolution)
檢閱文獻時,知悉第三部門的興起與「革命」、「戰爭」、「社會困境」、「政府與市場失靈」有不可分割之關聯性;爰此,強化第三部門的功能與結構則是不可避免的趨勢。
管理大師杜拉克(Peter Drucker)說:「在面臨非營利社會部門Nonprofit Social Sector)所帶來的挑戰時,可以從本身傳統出發,去尋找應變的良策。」以上指稱的社會部門,也就是本研究指涉的「第三部門」(the Third Sector)。而在20089月金融海嘯之後,因全球景氣低迷造成企業經營困難,致產生「排擠效應」,而使同時擁有社會公益使命及自生財源的「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s—簡稱 社企、或SE)角色定義產生變化。「根據香港社會企業總會在20103月的調查報告,在香港超過93%的社企是非牟利機構。」不管採用哪種名稱,詞意為何?第三部門皆有其各自關懷之重點與特色。不管先進國家或開發中國家,真正需要考量者,在於面對嚴峻的考驗時,各國基於國情的不同,故應變之道也各有不同,在美國提出來的解決方案,很可與台灣的解答南轅北轍這也是進行研究時,宜特別注意之處。
孫中山先生論「真平等」時,說:「人人當以『服務』為目的。」馬斯洛在《動機與個人Motivation and Personally, 1954)的需求階層理論」指出,人類動機被安排在需求的層次,從低層次的生理與求生需求,到高層次的靈性需求。當社會困境出現時,為滿足人類的基本需要,「人本思想」成為公益使命的驅動力;並經由服務輸送以遂行其手段,而達到人道關懷之目的。服務者不僅應該了解其使命目標的意義,更應當清楚關鍵成功因素,乃是植基於公益使命與社會責任,而非盤算援助成本的多寡。本章第一節之一檢索出:「台灣的第三部門郊商』,發源甚早。」係基於互助合作的人本思想,認知服務的對象是人,參與服務者也是人,所需的資源及運作,每個環節皆環環相扣,形成生命共同體。因著公益使命議題的吸引,志同道合之士參與服務弱勢族群(包括個人與小企業),其資源因來自於民間而有充分之自主性,不受政府轄制,得以發展長期議題,迴避國際政治的敏感問題,取得認同俾達到長期倡議之目的,促成資訊社會的策略工具型解決方案,落實於人們需要之處。
本研究的第三部門概念以人為本,以「使命」為先、以「服務」(Service)為其核心,其運作以五環表示,進而發展出「收穫理論」(CROPS),如圖2-1經由服務(Service)以遂行其手段,而達到公益之目的;服務的對象是「又稱「案主」(Clients),參與服務者(Participants)也是「包括NGO之職工、志工及捐助者等,所以擺在五環的上方;所需的「資源」(Resources)及「營運」(Operations)如樹之根,供應養分,故擺在下方。
收穫理論」(CROPS)五環交相運作,係志同道合者因著公益使命議題的吸引,主動參與「服務」弱勢族群;運用民間自主資源以落實長程議題,達到計劃性倡議之目的。雖然五環具有相互依存的關係,卻不同於佛洛依德(Sigismund S. Freud, 1856-1939)認為嬰兒依附父母是因為食物的「麵包理論」(the Cupboard Theory);而是由「人人生而平等」和「我幫你、你幫我」的基礎出發。此外,新興第三部門的自主資源智慧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簡稱IP)係資訊社會之最重要資源其能保障在落實使命目標的過程中,降低非經濟因素的干擾,使參與者能運作裕如,有效地服務弱勢族群,達成倡議的目標。「收穫理論」為筆者個人的主張,雖經過驗證,但如同本文有些部份係個人經由原創者手中取得之第一手資料,迥異於一般的論述,惟經過批判的過程乃屬必然。

作者郭立昌早年創造台灣的精密工業,在APEC各級會議促成「反貪腐、最佳實例、防止電磁干擾、電子商務、全球通路、孵蛋器、智慧財產權、微型企業」等議題和法案。

參考文獻:
郭立昌(201423-26)。台灣第三部門與資訊社會的發展台中:東海大學。
http://pklctpp.blogspot.tw/2018/04/blog-post.html (台灣第三部門與資訊社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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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社會的發展及其迷思

資訊社會(Information Society)在維基百科的定義為:「在資訊社會中,對資訊的創造、分發、散播、使用、整合和操縱,乃是一種重要的經濟、政治和文化活動。」並指出資訊社會被視為「後工業社會」(Post-Industrial Society)的繼承,其目標是通過具創意而有成效地使用資訊科技,以取得國際上的競爭優勢;造成這種急劇改變的可能是科技、經濟、職業、空間、文化,或者是以上所有因素的結合。在經濟上相對應的就是資訊經濟,即通過開發知識來創造財富稱之為「知識經濟」(Knowledge-Based Economy—簡稱KBE);有能力參與資訊經濟活動者被稱為「數位公民」。
資訊科學與技術於1950年代快速發展,係因科學家成功地運用數學轉化複雜的物理資料。《第五項修練》作者聖吉(Peter Senge)說:「我在麻省理工學院的恩師佛瑞斯特(Jay Forrester)提出系統動力學,是『隨機存取記憶體』(Random Access Memory, RAM)的發明人,也是建造第一部通用型數位電腦的領導人。」RAM是和「中央處理器」(CPU)直接交換資料的記憶體,可以隨時讀寫,RAM的發明使得資訊的存取變為可能,為作業系統或其他正在執行中的程式之暫存媒介。此外,最重要的包括美國麻省理工學院著名的數學教授威納(Norbert Wiener, 1894-1964)的「模控學」(又稱控制論,Cybernetics)理論,夏農(Claude Shannon, 1916-2001)的資訊通信理論,和普林斯頓大學數學教授馮紐曼(John von Neumann, 1903-1957)的高速度計算機的理論與試作。威納於1943年提出了「模控學」的概念,包括學習、認知、適應、社會控制、萌生、溝通、效率、有效性和連通性,這些概念是由工程和生物學等學科延伸來的,但模控學進一步從生物個體或裝置的系絡抽取出來;威納在1948年定義《模控學》為「動物與機器間的控制和通訊之科學研究」,探索監管系統的結構、約束和可能性之跨學科系統研究,包括機械、物理、生物、認知和社會制度,率先把有目的之生物行為賦予機器,為模控學的基本理論奠基,宣告其正式誕生,成為爾後組織論的先驅。夏農被視為數位計算機理論和數位電路設計理論的創始者,開發了定量的通信論基礎,設定資訊通信系統的模型,以「資訊熵」(information entropy)函數定義資訊量(熵代表了在訊號被接收之前於過程中損失的資訊量)把資訊源符號並壓縮,傳訊至受信者的路徑避免雜音介入,減少錯誤的機率,掌握情報的重點,以客觀的工學方法處理資訊轉換與傳送的問題。馮紐曼為腦的創始人之一,率先試作了高速度計算機,提出「內儲程式」(stored program)的觀念,亦即把計算機加入記憶元件,把要執行的程式儲存於記憶體現今的電腦結構都是根據這類模式,包括中央處理器、記憶體元件與輸出入裝置等。系統動力學、模控學和資訊理論是現代資訊科技的理論基礎;經由佛瑞斯特、威納、夏農和馮紐曼等先驅,一步一腳印地開路,人類的文明遂演進至資訊社會。
趨勢大師奈思比(John Naisbittt)在1980年代初的《大趨勢》(Megatrends)書中提到:「未來世代有十大變革,最大的移轉(megashift)首推『從工業社會至資訊社會』(from and industrial to an information society)。」其認為資訊社會源於1956-1957年間,這兩年是美國奠基成為工業強權的年度,日本於1956年仍在二戰後的廢墟中重建,也才被聯合國承認。表面上繁榮的美國工業社會,正出現時代結束的警訊(heralded the end of an era),因為1956年美國的白領階級與文員的數量首度高於藍領階級工人,工業化的美國正朝向新的社會邁進,因為在美國史上資訊的工作首度超過產品的製造(for the time in history, most of us worked with information rather than producing goods)。奈思比指出,文職工作者(clerical personnel)的重大變化將在他們工作的地方,而不是他們做什麼?使用終端機和文字處理機器連結數英哩外辦公室的運作模式,未來的文員幾乎可選擇在家裡工作(opt to work at home);而其他工作人員將會創造、處理和分銷資訊給各樣的產業,企業將進行示範應用計畫以完成這個目標。從奈思比的說法知悉:「實體產品的製造是工業社會的主要工作;而在資訊社會的工作,則不一定是『製造產品』(producing goods)。」
1980年代,資訊科技產品在美國研發,重要任務關鍵性軟體程式欲搬到以個人電腦為主的主從運算環境,期望促成電腦小型化;台灣和日本則幫助美國把硬體製造出來。奈思比在《大趨勢》第二章的「高科技/高思維」(High Tech/ High Touch)解說道:「高科技/高思維,是一個我用來形容我們回應技術的方法。每當新技術引進到社會時,必將造成某些情況,必須有一個平衡人體的反應所以若無高思維,則該技術應被拒絕。更多的高科技,更多的高思維。」科技應著重在人性,協助人們從資訊交換的過程中,改善經濟及生活條件,所以應當發展「適當的科技」(Appropriate Technology)。但科技專家的努力卻促使奈思比在1999年出版專書,說明《高科技高思維》是人類的透鏡,一種態度:「歡迎保留人性的科技,拒斥侵犯人性的科技。」人類應當有意識地選擇使用的科技,以提升人生價值。奈思比說:「在寫《高科技高思維》探索優生學、DNA歧視、電玩、媒體暴力等問題,就會感到難過、沮喪、傷心,因為看出我們的社會完全被科技壓倒。」
本文研究之「倡議型非政府組織」,原屬草根與在地特性的民間性質組織,係與經濟發展相關的非營利組織;自1980年代倡議「解決失業問題應經由創新產業」的概念,以促進台灣產業升級與社會發展為訴求,其所發展的工具(創新產業)卻與美國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在1997年簽署的第三個網際網路倡議(Third Major Internet InitiativeA Framework for Global Electronic Commerce」(中譯:全球電子商務白皮書)產生連結,故赴區域經濟組織提案,進而在國際會議形成法案,牽動全球資訊化革命。1999年,國際交流平台決議「公私部門合作促成各經濟體落實電子商務」,督促政府制訂政策,推動相關重大基礎建設,全球在公元兩千年正式進入資訊社會;解決社會問題之使命目標幾乎達成。非實體產品的品目則越來越多,「產品」的定義也越來越廣泛;某些具有能力參與資訊經濟者稱為「金領工作者」,皆成為受益者,但財富集中的現象愈趨明顯,人類陷於資訊社會的迷思(myth)更日趨嚴重。日裔美國社會學家大內(William G. Ouchi)在1980年代初倡導互助合作、共同利益的「M型社會的時代」,竟然淪為「中產階級崩解」的「M型社會」(2006年出版,大前研一著《M型社會中產階級消失的危機與商機》)。可預見的未來,資訊社會將成為一具「加速器」(Accelerator),可能把人類社會帶向未知的未來,利與弊值資人們深思。

作者郭立昌早年創造台灣的精密工業,在APEC各級會議促成「反貪腐、最佳實例、防止電磁干擾、電子商務、全球通路、孵蛋器、智慧財產權、微型企業」等議題和法案。

參考文獻:

郭立昌(201426-29)。台灣第三部門與資訊社會的發展台中:東海大學。
http://pklctpp.blogspot.tw/2018/04/blog-post.html (台灣第三部門與資訊社會的發展)
https://lcthesis.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html (資訊社會的三股市場經濟思想)
https://lcthesis.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_10.html (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之糾葛)
https://lcthesis.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_14.html (資訊社會的困境及其改善)
https://lcthesis.blogspot.com/2019/01/blog-post_35.html  (第三部門之存在及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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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發明專利(Linda Din In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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